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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說明:

一、函轉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1月3日肺 中指字第1113700648A號函辦理。

二、配合邊境管制及社區防疫措施陸續調整,同時考量中國疫 情升溫,國內疫情亦處於上升階段,該中心修訂自主防疫 指引,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說明如下:

(一)有關檢測陽性處置部分:配合自112年1月1日起,不具健 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確診需自付醫療費用一 事,調整前述對象快篩陽性後就醫流程及可就醫地點。

(二)有關外出注意事項部分:

1、原「禁止前往醫院陪病、探病,建議延後非急迫性需 求之醫療或檢查,並避免前往長照機構」,調整為「避免前往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如有必要前往,需 具當日快篩試劑檢測陰性證明」。

2、將「儘量避免接觸重症高風險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 者、6歲以下幼童、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者等)」調整至其他注意事項。

三、另配合防疫措施調整,原訂定之「入境人員居家檢疫期間 泡泡專案及自主防疫期間從事活動之防疫措施規劃原則」 自112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請加強宣導入境人員於自主防 疫期間如從事活動,應遵守現行自主防疫規範,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倘經評估參與之活動有自主防疫對象人數眾多、活動場域或活動性質可能與非自主防疫對象長時間近 距離接觸、活動性質無法佩戴口罩,或其他經評估無法遵 守自主防疫指引規定可能增加社區感染風險之情形,請參 酌原訂定之「入境人員居家檢疫期間泡泡專案及自主防疫 期間從事活動之防疫措施規劃原則」,自行訂定相關指引 或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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