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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News) 有關113學年度第1學期本市辦理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 依據基隆市辦理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補充規定辦理。
- 申請對象:就讀本市立高級中學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之學生,符合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第2條所稱之軍教遺族者或在撫卹期內之退役傷殘榮軍子女。
- 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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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上開補充規定不核給補助予申請人為一次領取撫卹金或逾撫卹期限者。
- 請符合資格學生之學校於113年10月7日(一)前
- 檢具請書(原核定在案者免附)、送本校註冊組彙整
- 俟經費核准後將另案函知請款事宜。
- 檢附基隆市辦理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補充規定(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