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教師請假規則」第8條及第9條規定之解釋令 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17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89830B號 函辦理。 二、檢送相關來函及發布令各乙份。
111E0000547-01.pdf 438146_11124P018503_1110146489_111D2059889-01.pdf 438146_11124P018503_1110146489_111D2059890-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