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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檢送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稱移民署)辦理「114學年度新 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點閱次數 432
公告內容

本校收件截止日期為2月26日

  • 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13日臺教社(二)字第1152400119號函辦理。
  • 旨案重點如下:
    • 受理申請及獲獎公告期間:
      • 報名期間:自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23日(星期一)止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115年3月30日(星期一)前寄至移民署,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5年5月底
    •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 核發獎項及金額:
    •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
    • 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 請貴校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至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移民署事務組沈先生)彙辦,如有其他異動,將另案通知。
相關附件
  • 114_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