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校法規

:::

基隆市暖暖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依據108410日臨時校務會議修訂基隆市暖暖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一、   定期評量命題、審題機制與保密迴避原則:

(一)  命題原則

1.  於每學期初各領域會議中討論並遵守迴避原則來排定命題教師,名單提交教務處備查。

2.  應秉持教師專業,依據年度課程計畫之進度範圍,配合教學目標、教學內容及學生能力來設計評量試題。

3.  不得直接引用坊間參考書、題庫光碟之試題或考古題,應進行轉化。

4.  命題內容應以培養學生主動學習、創造思考及解決問題能力為原則,不宜偏採記憶性知識。

5.  應兼顧難易度、鑑別度及適當的配分,並考量學生作答之時間,以避免考題過於簡易或艱澀。

() 審題原則

1.  於每學期初各領域會議中討論並遵守迴避原則來排定審題教師,名單提交教務處備查。

2.  應配合命題原則進行相關審查,如命題範圍、命題內容、難易度、鑑別度等。

3.  題目之文字敘述清楚,選項內容配合題意,未有錯別字,配分適宜。

4.  檢查附圖是否清晰易判讀,且配合題意。

5.  若發現有爭議性的題目,命題教師與審題教師無法取得共識時,得提交領域會議進行複閱,教務處保有最後審核修訂權。

6.  教務處應提供試題審查之檢核表,分別請命題教師與審題教師共同討?確認後簽署。完成檢核與修訂後,試卷與檢核表同時送交教務處進?最後審核,審核通過後,始得印製試卷,以維護學生權?。

() 迴避與保密原則

1.  排定命題與審題教師須迴避其子女所就讀之年級。

2.  考前以畫重點或練習題等方式進行複習時應審慎為之,以避免洩題之可能性。

3.  妥善存放試題資料,以防試題外洩,且全體教職員工皆應嚴守評量試題之保密性,以維護學生評量成績之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