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自110年5月19日(三)起,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
二、 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職員申請居家辦公辦法及檢附證明:
1. 申請人須將請假假本及簽親送至主管單位核章。
2. 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與級任教師需設立職務代理人,各年級至少有一名教師於學校辦公,並於請假本職務代理人上簽章。
3. 申請居家辦公之教師每日需於家中線上同步教學,每日同步教學時請任選一節使用螢幕截圖並傳送至教學組備查,以利後續考核。
三、申請成功後,請記得填寫人事出缺勤表單,以利統計人數。
四、居家辦公視同辦公,不列入事病假計算,但仍需辦理申請手續。